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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1-01-25 | 點閱數: 2556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1月19日總處給字第11000112052號函辦理。


二、查原108年至110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由中國人壽依約承作至本(110)年3月31日止,為使公教員工於發生非屬意外之其他事故及疾病亦可獲得相關保障,爰修正保險名稱為「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並規劃「意外險給付方案」與「壽險、意外險及住院醫療給付方案」等2種方案提供公教同仁參考運用。又經總處就本保險承作保險公司辦理公開徵選,由中國人壽獲選賡續為公教同仁提供服務,辦理期間自本年4月1日0時起至112年3月31日24時止,為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