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泰人壽公司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1月18日總處給字第1080025680號函承作「108年至111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承作契約書辦理本保險相關作業。 二、本保險方案「國泰人壽呵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將於110年2月22日屆滿週年,為延續已投保員工保障內容,須提前辦理續保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