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因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致影響就學或發生困難者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之在校學生。
※申請文件:
1.申請書一份。
2.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3.低收入戶(正本,不接受影本)或里長辦公室清寒證明(正本)或突遭變故證明或領有殘障手冊影本。
4.學校出示訪談證明文件,需導師簽名。
5.上學期學業成績每學科皆達70分以上。
6.心得報告:首次申請者寫李惠綿教授『用手走路的人』,第二次申請者寫簡媜教授『老師的十二樣見面禮』,第三次申請者寫李家同教授『第二十一頁』
(申請文件若缺少其中一項,即取消申請資格)
※授獎同學需親自到場接受頒獎
※每校名額限定:20名。
※校內收件截止日:110/3/24中午前
※欲申請的同學,請記得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到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