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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1-03-15 | 點閱數: 51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5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029525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教育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第2期5年計畫(108-112年)」,提升中小學在職教師與教育行政人員美感素養,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中小學在職教師暨行政人員美感素養提升計畫-藝遊未境:校園藝術祭」徵選簡章內容如下:
(一)計畫宗旨:透過「校園藝術祭」的發想,以教師人才培育為宗旨,以學校為拓展核心,並擴及校園周邊環境的合作,連結美感教學、藝術活動、社區社群合作三大面向。
(二)徵選對象:全國公私立高中、國中、國小(含實驗學校)。
(三)每案教育部補助經費上限新臺幣20萬元(經常門)。
(四)徵選方式:以初審(書面審查)及複審(口頭簡報)兩階段徵選,初審通過之案件將由該校承辦人聯繫複審時間。
(五)辦理時程:
1、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10年4月30日止。
2、審查時間:110年5月1日至110年5月31日。
3、錄選公告:110年6月1日。
四、有關「藝遊未境:校園藝術祭」徵選活動未盡事宜請詳閱徵選簡章或逕洽該校承辦人張專任助理,電話:02-2896-1000分機3263。
五、檢附「藝遊未境:校園藝術祭」徵選簡章1份,另簡章電子檔下載處(https://bit.ly/2PbaW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