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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1-04-19 | 點閱數: 471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0年4月9日公保字第110000309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1份。

癌症篩檢介紹(大腸癌、口腔癌、子宮頸癌、乳癌)

每年有超過10,000人死於乳癌、子宮頸癌、大腸癌與口腔癌。篩檢可以早期發現癌症或其癌前病變,經治療後可以降低死亡率外,還可以阻斷癌前病變進展為癌症。目前政府補助四大癌症篩檢之政策與範圍如下:

1. 乳房X光攝影檢查:45-69歲婦女、40-44歲二等血親內曾罹患乳癌之婦女,每2年1次。
2. 子宮頸抹片檢查:30歲以上婦女,建議每3年1次。
3. 糞便潛血檢查:50至未滿75歲民眾,每2年1次。
4. 口腔黏膜檢查:30歲以上有嚼檳榔(含已戒檳榔)或吸菸者、18歲以上有嚼檳榔(含已戒檳榔)原住民,每2年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