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彰化縣109學年度國民中學資優鑑定說明如下:
(一)一般智能類申請資格(須符合下列二項):
1、設籍本縣且108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社會、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二)學術性向(語文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設籍本縣且108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英語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三)學術性向(數理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設籍本縣且108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數學、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四)初審報名時間及地點:請家長或學生於109年4月16日(星期四)及4月17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4時,向109學年度欲就讀之學區公私立國中輔導室報名。
(五)初、複選時間: 1、初選:109年5月23日(星期六)。 2、複選:109年7月4日(星期六)。
(六)餘項相關時程及資訊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