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5/17彰化縣政府各級學校防疫措施
一、校園停止開放,家長或訪客禁止進入校園,全面實施實聯制。
二、 校園及校內場地暫停開放、租借。
三、 畢業旅行、校外教學、游泳教學、學校社團延後或取消辦理。
四、 畢業典禮採視訊或線上方式辦理。
五、校園全面佩戴口罩,如果是用餐、體育課及學生有特殊情況者,也要應做好防疫措施。
六、 校園環境設施設備、學生經常性接觸物品、遊具、交通車等,須進行常態性清潔及消毒作業
七、本縣彰南國民運動中心、彰北國民運動中心、彰南游泳池暫停場館營業開放;縣立運動場館全面停止開放;社團課程、社區大學、樂齡中心停止上課
八、因疫情需請假之學生從寬認定,不列入紀錄。
九、 因疫情停課、補課等措施應依據「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標準說明」及「彰化縣各級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停課、補課及定期評量應變計畫」辦理。
十、學校課後輔導班、幼兒園、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加強防疫措施,無法落實應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