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彰化縣110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規定如下:
(一)類別:國中組、高中(職)組分西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二)報名注意事項:110年9月16日(四)上午8時起開放網路填報,110年10月1日(五)中午12:00關閉報名系統。(由學校統一報名)
(三)收件日期:國、高中組:110年10月6日(三)收件,作品及清冊送至忠孝國小。
二、書法類決賽現場書寫部分:
(一)書法類初賽作品經評選後,錄取送件數三分之一為佳作,各組並從佳作中擇優錄取若干名(名額是國立藝術教育館比賽用紙數量決定)參加決賽現場書寫。
(二)決賽入選名單公告:110年10月15日(星期五)下午4時,公告於彰化縣政府教育處雲端系統、忠孝國小網站及報名網站。
(三)入選學生務必參加110年10月20日(星期三)上午9時30芬於忠孝國小舉行之書法類決賽,現場書寫作品方符合全國賽規定。
(四)決賽現場書寫作品經評選後,各組錄取第1名1位,第2名2位,第3名3位,佳作若干名為原則。(得由名審視作品程度評定名次或佳作)。
三、校內收件日期:110年9月28日(二)放學前,將作品繳交至學務處訓育組。
四、詳細比賽實施計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