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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1-09-14 | 點閱數: 1279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0年8月31日府教終字第1100221828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內容已完成第一階段修正,修正項目包含國語朗讀(高中組)、閩南語朗讀、客家語朗讀及原住民族語朗讀(學生組)等4項目,業公告於中華民國110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uage110.eduweb.tw),請逕於該網站下載。
三、如有修正建議,請填寫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如附件)後,於110年9月14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逕寄本府承辦人信箱(cb089126@email.chcg.gov.tw),俾利彙整報送競賽承辦單位,逾期視為無意見。
四、檢送中華民國110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第二次修正建議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