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1. 家庭清寒且未受領其他獎學金者。
2. 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七十分以上。
3. 本次得獎有值得獎勵之事蹟。
※申請文件:
1.申請表一份
2.上學年成績單
3.家庭清寒證明
4.受獎學生值得獎勵之事蹟。
※本獎助學金各校僅提供3位。(故依未申請其他獎助學金及成績擇優錄取。)
※校內收件截止日:110/10/8中午前
※欲申請的同學,請記得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到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