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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註冊組長 - 升學資訊 | 2019-11-29 | 點閱數: 2335

主旨:檢送「109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81125日新北教中字第1082178629號函辦理。

二、109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採計期程為106學年度上學期至108學年度上學期(依學年度上下學期起迄月份計算,上學期為當年度81日至隔年度131日;下學期為當年度21日至731日),連續5學期選3學期,每學期完成6小時,可得5分,上限15分。

三、有關非應屆畢()業學生服務學習時數採計,除上開採計時間外,亦得選擇國中在學期間前5學期選3學期進行採計。

四、轉入基北區就讀學生(含歸國學生及外派子女),其採計之服務學習時數,需於109131日前完成認證。

五、跨就學區學生(含歸國學生及外派子女),如因申請變更就學區需繳交「戶口名簿影本」為證明文件者,應於10954日前完成設籍基北區,其採計之服務學習時數,需於109131日前完成認證。

六、依據基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服務學習』採計規定,各校每學期必須為各年級每位學生,辦理至少6小時服務學習課程,請各校積極規劃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提供未達6小時之學生,以維護學生參加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之權益。

七、旨揭內容業同步置於本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http://www.12basic.chc.edu.tw/),請各校務必公告周知,俾使家長與學生能即時獲得本案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