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10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辦理。
二、旨揭實體課程為校長班場次,開放一般教師報名參加,惟參加教師參加非假日課程,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
三、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初階課程:110年11月1日(1天);縣立體育場2F會議室。
(二)進階課程:110年12月1日、12月22日(2天);縣立體育場1F會議室。
四、本案聯絡人逕洽精進計畫課程督學 張彩琴04-722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