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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教學組長 - 研習專區 | 2019-12-10 | 點閱數: 1397

說明:
一、依據司法院秘書長108年12月3日秘台廳刑一字第1080032472號函辦理。
二、旨揭培訓營係為加強與各級學校教師合作,培育更多種子教師在校園內舉辦模擬法庭,同時藉由教師們實際參與模擬法庭之準備及演練,以其教學專業提供回饋,作為109年度「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校園推廣計畫之參考(前開計畫申請期間及活動期間將另行公告)。
三、本次培訓營相關事項如下:
(一)培訓期間:109年2月6日(星期四)13:30至109年2月7日(星期五)17:00止。
(二)培訓地點:法官學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
(三)搭乘法官學院專車時間地點:109年2月6日下午13:10於捷運芝山站1號出口準時發車。
(四)報名資格:任職於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教師。
(五)報名名額:70人,為利後續遞補作業,並備取20人。
(六)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依報名順序錄取,請逕至法官學院網站首頁點選「法官學院研習課程報名」(或輸入http://tpireg.judicial.gov.tw/jasignup/signupsite/)辦理報名。
(七)報名期間:109年1月6日(星期一)9:00至109年1月10日(星期五)17:00止。若報名人數額滿將提前關閉報名系統。
(八)於培訓期間提供膳食,並提供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研習人員住宿。
四、錄取名單將在109年1月17日前於司法院網站公布,並由法官學院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不另寄送調訓公文。為利課前聯繫,請務必於報名時填寫正確電子信箱及聯絡電話。
五、參加培訓營之教師於研習期滿後,法官學院將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六、隨文檢送議程表1份。
七、本案承辦人:司法院刑事廳盧專員,電話:02-23618577分機640;法官學院吳專員,電話:02-88664433分機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