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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特教組組長 - 資優班資訊 | 2022-01-17 | 點閱數: 2978
一、 「111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相關訊息如下:
(一)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 設籍本縣且110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社會、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二) 學術性向(數理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 設籍本縣且110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數學、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三) 學術性向(語文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 設籍本縣且110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英語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二、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簡章。

三、如有任何疑問可來電至本校輔導室04-7369676#402、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