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在監服刑收容人之國小至大專25歲以下在學子女(具中華民國國籍),就讀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
申請獎項類別及條件:品學兼優獎:未有重大不良操行紀錄者皆可參加。(申請人父或母,須111年仍在監(所)執行者)
※申請文件:
1. 111年紅心向日葵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乙份。
2. 已蓋110學年下學期註冊章學生證影本乙份(國小、國中免付)。
3. 申請人之父或母111年度開立在監(所)服刑證明文件正/影本乙份(在監證明最下方日期為111年x月x日)。
4. 可證明申請人與受刑人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乙份。(如: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子女身分證影本)
5. 匯款帳戶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僅接受郵局帳戶匯款,不接受其他銀行、農會等帳戶,供得獎後之匯款使用;需有清楚帳戶資料,含帳號與戶名)
6. 110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
7. 自傳或師長推薦函至少擇一。
8. 領款收據。(若未得獎,本會將於審核完畢後進行銷毀)
9. 郵局帳戶若非本人所有,需填寫代領切結書。
10. 若有以下補充/加分文件,請負上影本證明
□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手冊、原住民身份、清寒證明等。
□公共服務相關文件或其他優秀得獎紀錄(時間僅限110及111年之間)。
※校內收件截止日:111/4/8中午前
※欲申請的同學,請記得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到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