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1學年度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補助案,請各校於111年4月29日(星期五)前踴躍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30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039251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補助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申請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旨揭計畫,每校申請經費以新臺幣25萬元為上限;請依限(以郵戳為憑)將各申請計畫一式5份(請以長尾夾裝訂,切勿膠裝)彙送本府教育處承辦,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案需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複審後核定,審核結果另函知各申請學校。
四、檢附補助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申請作業要點、計畫補助申請表及計畫項目經費表各1份;未依前開表件格式填寫之申請案,恕不予受理。
有意願老師 請連繫設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