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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資料組長 - 學務處 | 2022-04-14 | 點閱數: 131

有關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8日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說明:
一、 依據本縣衛生局111年3月31日彰衛稽字第1110018420號函辦理。
二、 本次防疫措施增加「宴席不得離桌進行敬酒/茶等社交互動」。
三、 本府依「高感染風險場域」及「各局處新冠肺炎防疫稽查輔導場域」之權責場域執行及管理公告之防疫措施,如有查獲違規事項各權責單位依據旨揭防疫措施裁罰規定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