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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4-22 | 點閱數: 293

一、為確保學校工作人員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苗接種規範,請未完整接種3劑COVID-19疫苗之同仁儘速接種,本校於111年5月9日起依下列規範辦理:
(一)學校工作人員皆應接種3劑COVID-19疫苗,接種2劑疫苗已滿12週者,應儘速接種第3劑。
(二)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19疫苗證明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須每週1次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始得提供服務。
二、如具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適合施打疫苗證明者,快篩試劑費用由政府補助;因個人因素未施打者,則快篩試劑費用自行負擔。
三、至醫療院所接種或至「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登記及預約接種,以公假(課務自理)登記。
四、請同仁踴躍前往地方衛生單位合約醫療院所、開設夜間疫苗接種門診之醫療院所進行疫苗接種,以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