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 111 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 置作業,原訂於 111 年 5 月 28 日(星期六)辦理初選鑑定、111 年 6 月 25 日(星期 六)辦理複選鑑定,惟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本府 於 111 年 5 月 26 日於彰化縣政府教育處新雲端公告原訂評量活動延期辦理,
相關說明如下:
一、初選延期至 6/11、複選延期至 7/2 辦理: 本府調整初選鑑定日期於 111 年 6 月 11 日(星期六)辦理、複選鑑定日 期於 111 年 7 月 2 日(星期六)辦理,請各考生持原鑑定入場證依前開鑑定日 期至原應試地點參加鑑定。通過鑑定考生請於 111 年 7 月 11 日(星期一)辦 理報到,其餘細項日期請詳閱簡章(因應疫情修正版)。
二、無法應試者得申請退費: 本案初選鑑定對象為 111 年 4 月 28 日至 4 月 29 日完成報名且通過初審 之學生,如因鑑定延期致無法應試者,報名考生得填妥報名退費申請單於 111 年 6 月 16 日(星期四)至 111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向本縣彰泰國中輔導室申請退費。
三、曾於 111 年 5 月 28 日前,因應疫情向本府備案申請專案補考者,因鑑 定延期,故原先備案皆視同取消申請,若考生於 111 年 6 月 11 日初選鑑定 當日仍有不得參加鑑定之情形,須重新聯繫試務承辦學校或本府承辦人備 案。
四、重申本府防疫措施: 為順利舉辦本縣鑑定及兼顧防疫需求,原鑑定安置簡章第拾壹點訂有 「請考生配合防疫注意事項」,請各考生進出校園須全程佩戴口罩及配合量 測體溫,除有特殊需求外不開放陪考人員入校。此外,配合中央流行疫情 指揮中心調整防疫措施,本府前於 111 年 5 月 20 日公告修正健康聲明書格 式,增列自主防疫者及自主應變對象中之高感染風險者(未戴好口罩近距離 接觸確診者之考生)為不得參加當日資優鑑定之對象,上述對象於考前向本 府承辦人或試務承辦學校備案,得申請退費或由本府專案考試處理。
本府持續關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警戒標準及相關因應政策,根據 防疫指引適時調整應變措施,以確保考生健康安全,相關資訊請留意彰化縣政府 教育處新雲端( https://www.newboe.chc.edu.tw/ )及各承辦學校網頁訊息。 業務單位: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 聯絡人:王小姐 電 話:04-7531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