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時間:111年6月10日(星期五)8:00後
查詢網址: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s://cap.rcpet.edu.tw/index.html)
會考成績單提醒
一、成績複查:
(一)申請資格:限考生本人或考生之家長、監護人。
(二)申請時間:111 年 6 月 12 日(星期日)至 6 月 13 日(星期一)每日9:00~16:00。
(三)受理單位:考區試務會(國立員林高級中學)。
(四)申請方式:若對成績有疑義,應檢附以下資料親自至考區試務會辦理。
1.彰化考區111 年國中教育會考複查成績申請表暨結果通知書(會考簡章附件12)。
2.申請資格之證明文件正本(如:准考證、學生證、身分證、戶口名簿等,驗畢歸還)。
3.成績通知單正本(驗畢歸還)。
4.一般中式12K 標準信封1 個,以寄發複查結果通知書。
(1)信封尺寸約23cm×12cm。(2)應填妥收信人姓名、地址。(3)應貼足新臺幣35 元郵票。
(五)複查費用:每科新臺幣50 元整(繳費方式僅限現場繳交)。
(六)複查結果通知:由彰化考區試務會寄發複查結果通知書。
(七)成績複查注意事項:複查後需異動成績者,將按國中教育會考計分方法重予計算,並將異動後成績登載於複查結果通知書。
二、報考各校資優班、建教合作班或續招等將會使用到會考成績單,請同學務必妥善保管。
三、教務處不會有影本或備份,若遺失僅能由考生本人或考生之家長、監護人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申請【成績證明】。
申請成績證明
一、申請資格:限考生本人或考生之家長、監護人。
二、申請時間:111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三)起。
三、申請費用:每份新臺幣100 元整。
(1)以郵政劃撥至「戶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測中心專戶、帳號:19452181」。
(2)請於劃撥單通訊欄註明「申請成績證明」字樣。
四、受理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
五、申請方式
(一)於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網站下載並填寫「111 年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證明申請表」(網址:http://cap.ntnu.edu.tw)。
(二)繳費並於申請表上黏貼郵政劃撥收據正本及國民身分證(或准考證)正面影本。
(三)將申請表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師大郵局第264 信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辦理,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成績證明」字樣。
六、成績證明寄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將於收件後7 個工作天內將成績證明以掛號方式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