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97668號函辦理。 |
二、 | 為辦理旨揭工作,請協助轉知貴校國文教師,本次擬招募210名公、私立高中職及120名公立國中國文教師,其報名資格如下: |
(一) | 無三親等內之親屬(含姻親)或授課對象參加112年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稱會考)。 |
(二) | 須為正式教師,不得為代理、兼課或實習教師。 |
(三) | 須能完整參加2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經培訓並評選為會考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112年會考寫作測驗閱卷工作。 |
三、 | 參與培訓教師於111年8月29日上午9時至111年9月16日16時止,填妥報名表(如附件)以校為單位傳真(02-86018910)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心測中心),並電洽陳小姐(02-77498573)確認。培訓錄取名單與場次分配由該校心測中心統一規劃後,另函通知各校。 |
四、 | 請貴校核予上開錄取教師公(差)假出席2次培訓會並協助課務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