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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旨揭初選(積分審查)業於109年1月4日假本縣彰化藝術高中審查完竣,初選合格名冊如附件。
二、筆試及口試考場訂於109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4時至5時開放考生參觀。
三、複選作業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 請考生務必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份證」(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入場應試,並確實遵守「考場須知」相關規定,且本次複選筆試可攜帶透明墊板應試。
(二)若准考證遺失,補辦時間109年1月18日上午7時30分至8時30分(筆試)、109年1月19日上午8時至9時及中午12時至12時30分(口試),至彰化藝術高中人事室(藝術樓川堂旁)辦理。
四、本次複選口試順序之抽籤,說明如下:
(一)謹訂於109年1月18日(星期六)下午7時假彰化藝術高中遠鵬館由主辦學校人員進行抽籤作業,本次抽籤採現場電腦亂數抽籤,全程錄影記錄,抽籤過程開放考生至現場觀看見證。
(二)口試順序抽籤結果將於109年1月18日(星期六)下午9時前公告於本縣教育處新雲端系統、彰化縣甄選介聘天地、彰化藝術高中網站及校長、主任候聘人員甄選網站( http://tsc-d108.twrecruit.com.tw/news/news.php),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行通知,且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任何異議。
(三) 口試參加人員請於109年1月19日(星期日)依上揭公告口試順序表訂時間至準備室報到準備(請最晚於每場口試前15分鐘到場)。
五、本次複選口試時間為校長15分鐘、薦送主任組10分鐘、一般主任組8分鐘。
六、本次甄選成績計算說明如下:
(一)國中校長甄選:按積分占總成績25%,筆試占總成績40%,口試占總成績35%。
(二)國中主任甄選:
1、一般組:按積分占總成績25%、筆試占總成績45%、口試占總成績30%計算。
2、薦送組:按積分占總成績65%、口試占總成績35%計算。
(三)國小校長甄選:按積分占總成績20﹪,筆試占總成績45﹪,口試占總成績35﹪計算。
(四)國小主任甄選:
1、一般組:按積分占總成績25%、筆試占總成績45%、口試占總成績30%計算。
2、薦送組:按積分占總成績65%、口試占總成績35%計算。
七、考生倘有開(騎)車前來,彰化藝術高中提供校內停車(汽車:請由學校東側門生態遊客中心旁出入;機車:請由學校正門出入),惟學校停車場域有限,如有停車需求可至鄰近停車場所,或多加利用大眾交通工具或共乘前往考場。是日若遇天候不佳,請考生自行做好保暖措施。
八、檢附初選合格名冊、抽籤說明暨流程表、筆試及口試考場分配圖暨位置圖各1份(如附件)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