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凡學子就讀於國內公私立中小學、高中職日間部及大專院校專科部一至三年級之學生(皆不含公費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並具有下列身份者。
(一)獎學金類別:
(1)清寒獎助學金: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不含鄉村鄰里長清寒證明)。
(2)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二)學業成績: (※申請組別分類,請依前一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標註之學年為基準報名。國一學生持上一學年度成績單,即小學六年級成績單申請,則需報名小學組,依此類推。))
(1)國小學生,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並操行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2)國中學生,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並操行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申請文件:
1.獎學金申請書。
2. 一一○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或在學證明書乙份(附件一)。※若「學生證」沒有蓋註冊章者,請以「在學證明」取代。
4.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乙份(附件一) 。
5.申請類別證明文件(附件二):
(1)清寒獎助學金: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不含鄉村鄰里長清寒證明)。
(2)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乙份。
6.申請人之存摺封面影本乙份(戶名、帳號及匯款銀行等資訊應清楚顯示) (附件三)。
※欲申請者必須先自行完成線上問卷(請連結下列網址填寫)。
https://www.surveycake.com/s/v1eny
※校內收件截止日:111/11/7中午前
※欲申請的同學,請記得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到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