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1年12月12日總處給字第11100031022號函辦理。 二、查本方案就其中「國內外旅遊」保險部分承保範圍,延長辦理期間自111年7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