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111年12月21日院授人培字第11130300693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業經行政院於111年12月21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130300691號令訂定發布,並自112年1月1日起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及延長辦公時數彙整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