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法官學院訂於本(112)年7月31日至8月2日及8月14日至16日舉辦「第3、4期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進階)」,
鼓勵參加並擇一報名,並請本權責惠給予公假。
內容
一、依據法官學院法官112年5月17日官院教信字第1120000809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與各級學校教師合作,活化公民與法律課程教案,特辦理旨揭研習。
三、研習報名時間訂於本年5月31日12時30分至6月9日17時止,請欲報名者至法學院網站首頁點選「研習資訊/線上報名」辦理報名,
正取80人,備取20人,額滿後即關閉系統,報名網址:https://registration.judicial.gov.tw/SIS/StuCourseEx。
四、研習地點在法官學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2樓201教室,本學院備有雙人套房,提供研習人員住宿。
五、錄取名單將在本年6月21日後於法官學院網站公布,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不另寄送公文。
為利課前聯繫,請務必於報名時填寫正確電子信箱及聯絡電話。
六、國中、高中職學校參加之教師請擇一報名,法官學院將依實際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七、檢附課程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