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12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辦理日期及地點詳如附件。
三 、參加對象與人數:
(一) 研習人數為每場次 30人,預計180人次。 (二) 對象:教育處督學與課程督學、科技輔導團、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成員、 科技前導學校成員、優質縣內輔導員與課程夥伴。
四、檢附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