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3年特優舞蹈團隊展演活動」遴選辦法及報名資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3年1月5日師大體研中字第1131000579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成績優異隊伍演出之舞台及交流觀摩之機會,特規劃辦理全國學生舞蹈比賽特優成果展演。
三、申請資格:榮獲112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甲、乙、丙最佳編舞及乙、丙組特優,均可報名參加113年特優舞蹈團隊展演活動,遴選辦法詳如附件一。
四、報名方式:請於113年4月1日(星期一)將報名表函文至該校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以完成報名程序。
五、檢送旨揭活動遴選辦法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