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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1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05938A號函辦理。 二、依據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高級中等學校於111學年度起開設本土語文部定課程2學分。在職教師擔任閩南語或客語師資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原住民族語教師應取得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 三、本次開設客語認證加強班課程資訊,說明如下:(2日課程,共12小時) (一)日期:113年2月24日(星期六)、2月25日(星期日)。 (二)班別:四縣腔1班(30人),海陸腔1班(20人)。 (三)課程代碼:四縣腔(4186081),海陸腔(4186086)。 (四)參加資格: 1.第一順位:已參加過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辦理之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且通過客語中高級認證之高級中等學校現職合格教師 2.第二順位:已參加過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辦理之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且未通過客語中高級認證之國民中學現職合格教師。 3.第三順位:已參加過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辦理之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且未通過客語中高級認證之國民小學現職合格教師。 (五)113年1月22日(星期一)起至113年2月14日(星期三)止,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完成線上報名(逾期不受理)。 (六)報名截止後,依報名資格進行審核,錄取者由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發出核取通過電子信件,請報名人員至信箱確認錄取通知,並請學校核予公(差)假出席。 (七)報名時請填列正確通訊資料(含手機、e-mail),並確認「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錄的個人資料是否正確,以利後續聯絡。 四、對研習事宜有疑問者,請洽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林小姐,連絡電話:(06)2133111分機5783,電子信箱:fang01162@gm2.nutn.edu.tw。 五、檢附實施計畫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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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 | 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本土語文認證培訓實施計畫113年客語認證加強班(2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