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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教學組長 - 研習專區 | 2024-02-02 | 點閱數: 128
說明:
一、 依據本縣語文藝術中心運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 旨揭研習共6場次,每場次以40人為原則,以113年度指導學生參加本縣語文競賽之指導老師及參賽教師為優先;若有餘額,再開放本縣各國中小有興趣之教師報名參加。
三、 旨揭研習報名日期自113年2月21日(星期三)起,請欲參加之本縣教師最遲於各場次研習前1日(即研習當週星期五)中午前逕至全國教師進修網完成報名,每場次全程參與之教師,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