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10901610] 號行政公告,請詳閱計畫後重新進行報名作業。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4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030908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與教學之規劃與推動,提升中小學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運作與成效,本部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109年度社群召集人培訓分初、進階課程,初階課程旨在培養社群召集人之領導力、對話模式及對話技巧;進階課程著重培養社群召集人帶領社群深化及轉型之素養與動能。
四、旨揭培訓計畫重點如下:
(一) 課程期程自109年5月9日至109年7月20日,於北、中、南、東分區辦理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課程,另離島地區因人數較少,由本部逕予辦理社群召集人培訓。
(二) 推薦培訓之教師須具備下列任一資格:
1、曾擔任社群召集人,並具有初階以上專業回饋人才講師資格。
2、曾擔任國教輔導團員、地方輔導群教師或各縣市優秀教師(super教師、薪傳教師)。
3、曾獲師鐸獎、教學卓越獎、縣市政府或全國性教學獎項之教師。
4、曾擔任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或曾參與社群,並獲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推薦之教師或校長。
(三) 參與分階課程教師另須具備下列條件:
1、初階課程:符合本點第2項資格之一且曾參與社群召集人培訓課程之師長。
2、進階課程:符合本點第2項資格之一且曾參與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課程之師長。
(四) 培訓方式:採講解、實作、演練、教材設計、試講、分享、意見溝通與回饋(離島辦理之召集人培訓無試講課程)。
五、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9年4月3日(星期五)前受理報名,請至以下網址填報相關資料 https://forms.gle/RZUQWz8Z8xgUYw7B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