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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縣112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擴充本縣本土語文師資,培育專業在地人才,辦理旨揭計畫,報名資格如下: (一)閩南語:持有教育部或成功大學辦理閩南語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認證證書者。 (二)客語:客家委員會辦理客語認證中高級以上認證證書者。 (三)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現職正式教師,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二)內容及備齊相關證件,並於報名時檢具教師證、在職服務證明及通過客家語或閩南語中高級(含)以上能力認證合格證書並等,經本縣審查小組審查合格者,免參加專業培訓課程,即可直接申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證書。 三、旨揭研習資訊: (一)研習時間:113年5月25日(六)、5月26日(日)、6月1日(六)、6月2日(日)及6月8日(六),共5天。 (二)研習地點:彰化縣台語文創意園區(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8號)。 (三)錄取人數上限:閩客語合計36人(依優先順序錄取,詳見計畫)。 四、報名資訊如下: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5月17日。 (二)報名方式:紙本郵寄掛號報名(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教育處學務管理及課程發展科,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表及相關規定詳見實施計畫。 五、檢附實施計畫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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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 | 子計畫7-彰化縣112學年度本土語文(閩客語)教支人員認證教學專業培訓計畫(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