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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教學組長 - 研習專區 | 2024-04-17 | 點閱數: 95
說明:
一、 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3年4月11日智著字第11360005140號函辦理。
二、 旨案係因著作權法第46條至第48條規定於111年5月27日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針對屬於學校課堂教學延伸的遠距教學如利用他人著作時,增訂可合理使用他人著作之規定,使教師能安心授課。為協助各級學校、教育機構之相關人員了解新修正之著作權法規以及著作權基本觀念,包含如何合法利用音樂、尊重他人著作權,以避免發生著作權爭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特別舉辦旨揭宣導說明會,請學校教師及可能涉及遠距教學著作權問題之相關人員踴躍參加。
三、 場次資訊如下:
(一) 以Cisco Webex視訊直播方式辦理。
(二) 自113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開放網路報名,請逕至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財活動通」(https://activity.tipo.gov.tw/tw/mp-1.html)線上報名。
(三) 第1場次:113 年 6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2:00~4:00。
(四) 第2場次:113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2:00~4:00。
(五) 參加之公務人員可核予終身學習時數2小時。
四、 本案聯絡人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宣導科周小姐,電話:(02)2376-7142、電子郵件信箱:zse00806@tipo.gov.tw
五、 檢附「113年度教育人員遠距教學著作權宣導說明會場次及活動流程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