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1.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之在學學生(不含五專及夜校生)。
2.因家庭經濟困頓,以致無法穩定就學之清寒學生。
3.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各項成績在60分(丙等)以上者或在體育、美術、音樂等領域有縣級以上或相當具體優異表現之清寒學生。
※申請文件:
1.申請表(附件1)
2.戶口名簿正/反面影印本一份(需含詳細記事)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請貼於證件黏貼表--附件2)
4.108第一學期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正本(各項成績在60分(丙等)以上者)或在體育、美術、音樂等領域有縣級以上或相當具體優異表現之相關證明,如獎狀、獎杯、獎牌、參賽照片、作品等影本。
5.(中)低收入戶或里(村)長清寒證明
6.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附件3)
※本獎學金全校僅提供1名,故依未申請其他獎助學金及成績擇優錄取。
※校內收件截止日:109/3/25中午前
※欲申請的同學,請記得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到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