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28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402377號函及 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5條規定辦理。
二、本案各就學區之範圍規劃,均與113學年度相同。
三、檢附本案核定之114學年度各直轄市、縣(市)就學區(包 括共同就學區)劃定結果一覽表。
四、本案同步公告於彰化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 (https://sites.google.com/chc.edu.tw/k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