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時間:113年6月7日(星期五)8:00後
查詢網址: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s://cap.rcpet.edu.tw/)
成績複查
(一)申請資格:限考生本人或考生之家長、監護人。
(二)申請時間:113年6月11日(星期二)至 6月12日(星期三)每日9:00~ 16:00。
(三)受理單位:彰化考區試務會。
(四)申請方式:若對成績有疑義應檢附以下資料親自至彰化考區試務會辦理。
1.彰化考區113年國中教育會考複查成績申請表暨結果通知書(附件11)。
2.申請資格之證明文件正本(如:准考證、學生證、身分證、健保卡等,驗畢歸還)。
3.成績通知單正本(驗畢歸還)。
4.一般中式12K標準信封1 個 ,以寄發複查結果通知書。
(1)信封尺寸約 23cm × 12cm。 (2)應填妥收信人姓名、地址。 (3)應貼足新臺幣 35 元郵票。
(五)複查費用:每科新臺幣 50 元整(繳費方式僅限現場繳交)。
(六)複查處理及回復
1.彰化考區試務會於收件後進行成績複查作業,並於 113年6月20日(星期四)前寄發複查結果通知書。
2.複查後需異動成績者,將按國中教育會考計分方法重予計算,並將異動後成績登載於複查結果通知書。
申請成績證明
一、申請資格:限考生本人或考生之家長、監護人。
二、申 請時間 113 年 6 月 14 日(星期 五 )起 。
三、申請費用:每份新臺幣100 元整。
(一)以郵政劃撥至「戶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測中心專戶、帳號: 19452181 」。
(二)請於劃撥單通訊欄註明「申請成績證明」 字樣 。
四、受理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
五、申請方式
(一)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下載並填寫 「 113 年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證明申請表」 (網址https://cap.rcpet.edu.tw)。
(二)繳費並於申請表上黏貼郵政劃撥收據正本及國民身分證 或准考證 正面影本。
(三)將申請表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師大郵局第 264 信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辦理,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成績證明」字樣 。
六、成績證明寄發: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將於收件後 7 個工作天內將成績證明以掛號方式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