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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0-03-19 | 點閱數: 1394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3月17日總處培字第1090028905號函及教育部109年3月18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41383號函辦理。
二、鑒於近日國內COVID-19(武漢肺炎)確診個案均為境外移入,且多與國外旅遊相關,指揮中心將強化邊境管理等措施。考量同仁赴國外旅遊返國後須配合進行14天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除可能增加國內防疫負擔外,亦將影響機關防疫期間之人力調度,爰請轉知所屬機關及各類人員,不論平日或假日出國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學校知悉,出國假單需經首長或其授權者核准,俾利機關進行後續人員健康管理及人力管控等相關防疫作為。
三、如未確實填報、使機關知悉或有隱匿、虛偽不實之情事,應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
四、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各主管或監督機關轉知所屬財團法人及行政法人比照辦理。

五、為降低國內防疫負擔及維護師生安全健康,學校於旨述期間如遇學生寒暑假,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亦應比照旨揭規定辦理。

此外,防疫期間對於網路流傳之訊息應多加求證辨識其真偽,勿輕信或隨意轉傳,疾病相關訊息查詢可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 1922 ,或參閱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14 條,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