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09年國中教育會考訂於5月16日、17日辦理,請貴校協助調查所屬教職員是否有意願擔任監試委員,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31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032783A號函辦理。
二、109年國中教育會考訂於5月16日、17日辦理,全國有20萬9,045名考生於222個考場同時應考,所需監試委員數量龐大。為使試務工作順利辦理,請貴校協助調查所屬教職員是否有意願擔任監試委員。
三、國中教育會考相關監試人員應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第14條第2項、第3項規定辦理保密及迴避事宜,監試人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二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報名參加當年度考試時,應行迴避。
四、貴校教職員如有意願擔任監試委員請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並於109年4月15日(三)下班前回傳報名表至本府承辦人:周峰澤信箱:ax0610@email.chcg.gov.tw,電話:04-7531871,以利彙整,俟彰化考區109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務會計算所需人數後與報名人員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