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縣內介聘需求之教師,請於109/5/1(五)前遞交申請表至本校人事室。 一、本縣國民中學超額教師介聘他校及教師介聘縣內他校服務申請作業主要時間如下: (一) 積分審查作業:109年5月5、6日(星期二、三)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時,假溪州國中辦理,逾時不予受理;另檢附本縣109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介聘積分審查送件時間一覽表,為避免人員群聚,請各校送件人員儘量依表列時間送件。 (二) 超額教師介聘他校公開作業訂於109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至11時、縣內介聘公開作業訂於109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至4時,假北斗國中舉行,各申請人應於指定時間地點到達介聘作業會場,當場以公開方式按科別、積分依序唱名介聘,未親自到場或未委託他人到場者,改列各科最後名次辦理,該科介聘結束後到場者不予受理。 二、積分審查原則採計現職學校之相關積分,如108學年度以前已為超額教師,則保留原服務學校之年資及積分,並請提供超額介聘之公文文號,俾利審查。 三、申請介聘教師及學校人事人員請詳閱相關作業要點及時程表;申請人請準備相關證件(如服務證明、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教師登記證、派令、聘書、考核通知、獎懲、研習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證件正本應送學校人事人員核對,影本請蓋與正本相符核章並按申請表順序裝訂成冊以利審核),連同申請表各1紙,於積分審查時憑核。 四、旨揭表件資料得至本縣甄選介聘天地網頁下載(網址http://163.23.89.100/b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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