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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教學組長 - 校外競賽訊息 | 2020-08-06 | 點閱數: 127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7月28日臺教社(四)字第1090108899號書函及本府109年7月15日府教社字第1090248880號函(諒達)辦理。
二、依本府前函所公布之流程示範影片,教育部補充說明相關競賽事項如下(以下資訊亦於流程示範影片中呈現):
(一)每題圖稿規格為A4大小、彩色印刷。國小、國中及高中學生組皆為四格圖稿,同組每名競賽員所抽圖稿皆不相同。
(二)競賽員可自行決定是否攜帶圖稿上臺演說。
(三)抽題後,競賽員將圖稿攜至預備席,進行30分鐘之預備。為方便競賽員預備之需,競賽員可自備筆、立可帶在圖稿做註記,惟不得私自攜帶資料入場,但可攜帶裝水容器入場。
(四)演說完畢,由評判委員以該組語言別向競賽員提問,一問一答。評判提問對話時間為2分鐘(包含評判提問時間在內),提問題數將視競賽員回答情況而定。
三、檢送「109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情境式演說」競賽流程說明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