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籍彰化縣滿半年以上(需附全戶戶籍謄本)
※申請資格只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一)經政府機關核定具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父母之一領有中重度殘障證明或學生本身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申請條件:(二)、(三)兩項條件只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一)整學年德育成績優等以上。(請學校出具該學年德育成績不得有任何違反校規處分及曠課紀錄)
(二)整學年智育成績平均80分以上。(請學校出具該學年智育成績證明)
(三)特殊才能:整學年期間曾參加校內比賽、全縣性比賽、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者。(如國語文競賽、科展比賽、音樂性比賽、體育類比賽、美術比賽、數學競賽、網博比賽…等得獎者,請出具得獎獎狀影本以資證明)
※校內收件截止日:109/9/14中午前
※欲申請的同學,請記得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到教務處註冊組